用户网络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时间:2013-05-31浏览:586设置

第一条  网络运行部负责办公区网络故障问题的维修;

第二条  对待网络故障报修电话,做到态度诚恳、耐心;

第三条  对待电话不能解答的问题或故障,可到现场解决;

第四条  故障排除后要求故障报修单位人填写故障记录单并签字;

第五条  对待咨询认真解答,详细、清楚;     

第六条  遇到故障不明或是解决不了的情况,及时报告室主任或者主管技术的中心主任,及时采取措施,在网上公布故障状况以及解决时间;

第七条  遇到外界因素(如清华主节点故障等情况)造成我校网络不畅,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故障原因和恢复时间。

第八条  不为报修单位提供配件,有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由报修单位负责提供配件。

第九条  发现下列情况,有权拒绝维修: 

(一)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故障;

(二)因非合法用户使用造成的故障;

(三)网络连接由非网络中心授权人员修改造成的故障;

(四)因浏览非法网站造成的网络故障等。

第十条  建立网络故障日志数据库,对发现的各种故障现象、故障的原因、发生的具体位置、对故障的处理情况、故障恢复的结果和时间记录到故障日志中。

第十一条  对确定存在故障的设备,记录详细的故障信息,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商。

第十二条  对于设备出现故障,无人维修,影响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转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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