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拟搭建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学习和交流平台,加强对校园行活动的宣传,现组建“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宣讲团”,面向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公益宣讲活动。相关遴选要求如下:
一、遴选标准
(一)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才兼备,业务素质过硬,在全省或数字素养领域有较高声誉和威望。
(二)开展过数字素养相关讲座。
(三)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有时间承担和完成相关数字素养宣讲任务。
二、工作职责
(一)宣讲团成员应当主动加强数字素养相关知识、技能学习,提升专业水平。每学期进校园宣讲至少1次,全年累计宣讲次数不少于2次。
(二)宣讲团成员应当及时根据宣讲对象的意见建议,调整宣讲内容,改进宣讲方式,确保宣讲效果。严禁利用宣讲团成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
(三)宣讲团成员应当积极主动了解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1月前将数字素养进校园宣讲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网信办。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宣传,通知到本单位每名教师,积极推选。
(二)推荐人选需录制数字素养宣讲视频,并提供讲稿,于2023年5月26日前同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网络中心邮箱(network@qlu.edu.cn),学校统一组织上报。
(二)视频时长控制在30分钟左右,横屏拍摄,画幅比例为16:9,分辨率要求1920*1080及以上,格式统一为MP4。视频开头需加入时长3秒的封面(时间不计入总时长),注明主讲人和单位。“题目”字体为方正大黑,“主讲人”和“单位”字体为楷体。
(三)相关表格、视频封面均可从https://gzpt.sdei.edu.cn//sjbsrw/?163334下载。如有问题可联系网络信息中心刘青(短号692705)
教务处 网络信息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