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并结合校(院)实际,对国庆节、中秋节假期作如下安排:
一、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
(一)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2日共2天。
(二)10月3日至10月10日按照课表正常上课,9月27日、10月3日、4日、10日周末正常休息。
(三)国庆节、中秋节部分节假日调整至寒假。
如有课程因以上安排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请任课教师做好补课工作。
二、防疫要求
(一)根据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压牢压实防控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
(二)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广大教职员工原则上不离开学校驻地,学生不离开学校。确有需要外出的,须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师生共同努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办公室 教务处
2020年9月15日